“那还是先别去食堂吃饭了,等事情解决清楚吧。”武汉市东西湖区法院将军路法庭的法官崔亚斐一行刚到某小区幸福食堂门口,就遇到了正在聊天且匆匆离去的一对老人。
幸福食堂是由李大姐承接运营的,遵循着“政府引导、社会化运营、公益属性、综合监管”的原则。这里物美价廉,对老年人还有8折优惠,餐品干净卫生,工作人员热情细心,深受小区居民喜爱,尤其是老年人,把这里当成了他们的家庭食堂。年过七旬的王婆婆就是忠实顾客之一,经常来此就餐。
然而,一次意外打破了这份平静。王婆婆刚吃完饭起身离开时,不慎被桌椅绊倒,当场摔倒在地无法动弹。李大姐等人赶忙叫来救护车,将王婆婆送往医院。这一摔让王婆婆遭受了骨折的痛苦,不仅要动手术,还需静养数月。
王婆婆的家人与李大姐就赔偿问题多次协商,但双方分歧较大,最终王婆婆将幸福食堂告上了法院。东西湖法院将军路人民法庭受理了此案,承办法官仔细研究卷宗,深知此案处理不易。
王婆婆年事已高,需要尽快解决赔偿问题并解开她的心结。另外,幸福食堂作为利民便民的公益食堂,既要承担相应责任,又要保障其更好地服务居民。让经营者安心经营,让老年人安享晚年,这才是处理此案的关键目标。
法官多次实地勘验,走访证人,还原事发经过,并与李大姐一起检查食堂桌椅,排除安全隐患,督促其更换和加固就餐桌椅。一番法理情的分析,让李大姐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表示会积极协商和解。
法官也登门拜访了在家休养的王婆婆一家,通过推心置腹的调解和法律解读,王婆婆和家人最终表示愿意接受调解。
近日,王婆婆与幸福食堂达成和解,双方签订调解协议,赔偿金也全额履行完毕,幸福食堂又恢复了往日的热闹景象。(杨静)